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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Dr. Dobb's 期刊編輯的公開信
編輯先生您好,
我想您並不知道以「開放源碼」將我和 Tim O'Reilly 先生聯想在一起對我而言會是一種挖苦。
如果美國議會的非美活動委員會質問我:「你是不是或曾經是開放源碼運動的支持者?」 我可以愉快而自負地回答:「不。」我由 1984 年起就一直獻身於 自由軟體 運動——自由自在般的自由。(參見 GNU 宣言, 刊載於 1985 年 9 月號 Dr. Dobb's 期刊)
簡單地說自由軟體的意涵代表了,你有學習軟體內部運作的自由,修改軟體的自由, 重新散佈軟體的自由,以及自行改良軟體並將其公開發行的自由。(細節請參照 http://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你應該得到這些自由, 每個人都應該得到他們。為了捍衛上述的這些自由,我撰寫了 GNU 公眾許可證(GNU GPL),它招致了 微軟強烈的忿怒, 但也成為了自由軟體運動核心思想的重要部分。
後來,在 1998 年時,有一些團體以「開放源碼」這個字眼為號召開始運作。 在某些方面,他們的確對自由軟體運動做出了實質上的貢獻, 然而他們卻是 站在和我們非常不同的立場來看待事情的。 他們刻意迴避了我們在自由軟體運動中所揭諸的自由與原則的議題; 他們僅以短期實際利益的理由來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辯護。
他們對於「開放源碼」的定義比起自由軟體是較為廣義的,換句話說, 開放源碼的定義是將自由軟體的工作包含在內的。然而像微軟一樣把 GNU GPL 說成「開放源碼許可證」,卻絕對是嚴重的誤解。 GNU GPL 是來自於自由軟體運動扎實哲學的具體表現, 而非來自於開放源碼運動。而我也不是開放源碼運動的擁護者,從來都不是。
相較之下,Tim O'Reilly 先生則是開放源碼運動的重要人物。至少, 我們常聽到他談論開放源碼的事情。然而,聽其言之外亦觀其行的話, 你會發現大多數 O'Reilly 出版的手冊其實並不符合開放源碼的標準, 更遑論自由了,只有少數以談論自由為主題的書籍例外。 既使面對 HUAC(譯註:美國極右派參議員麥卡錫在 1950 年代成立的委員會, 以肅清共產黨為藉口,在當時進行了不少政治迫害的行動。全名為: 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縮寫HUAC。), 他也能輕易的為自己辯解——「噢,是的,我的確談論過開放源碼, 不過事實上我並沒有投入其中。」
如果 O'Reilly 在未來開始販售「自由」的書籍, 他將能成為自由軟體運動的實質支持者不然應該至少也稱得上是開放源碼運動的支持者。 [2001 年晚期,O'Reilly 出版社已經出版了一些額外的自由書籍。 我們非常感激其對自由軟體社群的貢獻,也希望將來能看到更多像這樣的行動。]
隨著近來歐洲自由軟體基金會(FSF-Europe)的成立, 以及即將成立的印度自由軟體基金會(FSF-India)的到來, 自由軟體運動正不斷的成長茁壯。請不要再把我們的社群和其他運動弄混了。
祝 安好
自由軟體基金會會長,理查‧史托曼 敬啟